当前位置: 首页 > 招生政策 > 政策法规 >正文

【助学贷款】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与审批流程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3-10-14 】

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与审批流程

一、网址

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:https://www.gbms.cdb.com.cn

学生在线服务系统: http://www.csls.cdb.com.cn

二、申请与审批流程

一、学生在线申请或注册

1、首次申请的学生,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://www.csls.cdb.com.cn/进行注册(实名注册,内容必须详实)。

2、再次申请(指原申贷成功)的学生不需要注册。

3、注册成功之后,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贷款申请,然后在线填写并打印申请表(2份)。

4、再次申请的学生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登录:(登录在线系统,点击下方的“2.使用身份证登陆”) 登录名:输入身份证号码 ; 密码:输入身份证号码的8位生日(如:19870101)。

(特别提醒:学生自己在线填写并打印申请表(2份),必须到村(居)委会或乡镇(街道)民政部门签字并盖章,进行家庭贫困确认,方可办理)。

二、县资助管理中心办理

在线申请后,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携带以下证件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(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父母中的其中一位)。

(一)、首次贷款需携带:

1、学生本人身份证;2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;3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;4、户口本(户口已迁走,无本人信息的,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据证明);5、签字并盖章的贷款申请表2份。

以上1、2、3、4项各需要复印件2份(特别提醒: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本人页面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;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,内容要清晰)。

(二)、续贷(原已审贷成功)需携带:

1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; 2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;3、如申请时提供的共同借款人与首次申请不是同一人的,需提交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;如共同借款人没有变化,无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4、签字并盖章的贷款申请表2份。

三、签订合同

1、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打印合同,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个人支付宝账户(学生须在生成后的3—5天内登陆个人支付宝账户进行账户激活、密码修改。生成支付宝账户后,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通过支付宝来完成。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,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都将通过支付宝还款,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)。

2、学生领取合同和受理证明,同时要认真核对本人信息,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,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到县资助管理中心共同签字并捺手印。(确认后如有问题责任自负)

四、学生到高校报到

受理证明填好后交高校留存,学生持高校填好并盖章的回执单2份在2010年10月20日前以有效或快件的方式送达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回执单必须由高校并盖章,学生本人签字,所有信息不得涂改,如有涂改须在涂改处加盖学校公章,否则不予受理)。

五、贷款受理情况及查询

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贷款材料分类整理后,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待审批、划款等 ,是否申贷成功,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查询结果。

Baidu
map